“货拉拉”司机酒驾被查拘留15天!
营运车司机平常的工作就是载货拉客,但司机也难免有些亲朋好友间的聚会,席间喝点酒千万别去开车,因为营运车辆驾驶人饮酒后驾车上路,可能面临更为严重的后果。日前,余姚交警在开展酒驾夜查行动中,就查处了1起营运车辆司机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。11月22日23时20分许,余姚交警江北中队在辖区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时,在对一辆浙BAC3081号轻型封闭式货车(货运)驾驶人进行酒精快检时,检测棒亮起红灯,驾驶人涉嫌饮酒,随即示意驾驶人下车接受检测,经呼气式酒精检测,结果为40mg/100ml,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。经询问,驾驶人戴某龙,当晚开着这辆外观标有“货拉拉”字样的轻型“面包车”拉好货后,前往朋友家聚餐,期间喝了些白酒。“平时工作原因,很少喝酒,当天喝好后,本想打车回家的,后来想了下,明天一早还要拉货,还是开车方便。于是特意在朋友家喝茶到11点多,觉得身上的酒味基本挥发了才开车上路的。”戴某龙事后说,开出还不到几分钟,就遇到交警在查酒驾,交警一测居然还有酒味。随后,交警将其带回大队作进一步处理。根据法律规定,戴某龙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5000元罚款,行政拘留15日,吊销驾驶证,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条规定:(一)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。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10日以下拘留,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(二)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(三)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处15日拘留,并处5000元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(四)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,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。(五)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,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来自苹果APP客户端
下一篇:提升安全意识 呵护孩子成长
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
- 从舌尖到心间的共鸣——中华饮食文化架起跨越海峡的连心桥
- “CACA指南”进校园育才 中国医学理念出海获赞
- 川藏两地艺术合作 《盛世牧歌》首演奏响成都
- 警惕!接个电话差点被骗150万 警方还原骗局实施过程
- 报告:上海质子和重离子放射治疗的临床疗效、毒副反应控制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
- 明起南方新一轮降雨来袭 全国大部气温波动上升
- (走进中国乡村)甘肃宕昌发展康养旅游 千年药乡引客来
- 2025“文脉之光”中国国家版本馆文创设计大赛正式启动
- “文物会说话”有声海报|用流淌灵动的漩涡,绘起史前文明的浪漫
- 北京宁夏两地携手创造“生命奇迹”治愈小儿肺气道畸形
- 箭指苍穹逐梦行——神舟二十号载人飞行任务侧记
- 安全驾驶公益行-天星里站
- 孩子不能又亲又抱 当心“亲吻病”→
- 书里有什么?
- 乐享保险,轻松生活-西横河新村站
- 【节气里的大美中国·AI在谷雨】谷雨润万物 绿野绘新图